一. 比较优势的动态性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是“比较优势论”。
人们普遍认为,居于经济学主流地位的“自由贸易”思想,是以静态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而主张国家保护的德国历史学派才主张“培养动态比较利益”。实际恰恰相反:比较优势或者比较利益,从来就是动态的,发展变化的,不存在什么“静态比较利益”。只不过在具体问题上,人们一般要从现实存在的比较优势出发,并且有意无意地,主动被动地,把它长期化,固定化而已。
在亚当。斯密的“绝对比较优势论”中,就承认比较利益的动态性。他把绝对优势分为两大类,第一是自然优势,第二是“获得性优势”,指工业发展所取得的经济条件,二者结合构成一个国家在生产和出口某种产品上具有的劳动生产力的绝对优势。获得性优势包括资本和技术因素的作用,因此绝对优势应该是动态的。(杨圣明等,1999)李加图的“相对比较优势论”证明了,生产力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之间可以根据相对优势进行交换,双方获利。
H—O—S模型以资源禀赋理论为基础指出,一个国家应出口那些密集使用其丰富要素的产品,进口那些密集使用其稀缺要素的产品。通过国际自由贸易可以使生产要素得到有效配置,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可以促使“要素价格均等化”,并影响产业布局,这当然是动态变化的过程。
里昂惕夫发现美国进口资本密集产品而出口劳动密集产品,与美国资本充裕而劳动稀缺的现实不符。对里昂惕夫悖论的解释是:美国熟练劳动比较充裕,所以出口大量熟练劳动型的产品,这可能是最初的“人力资本”概念,这就使比较优势更加显示其动态性----熟练劳动和人力资本,都是后天培养并可较快形成的。
在微观理论方面体现比较优势动态性的,是产品寿命周期理论。处于创新期的新产品,实际上是知识技术密集型的;进入发展期即变成技术资本密集型;
进入成熟期变成资本与熟练劳动密集型;进入衰退期基本成为成为一般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地也随着寿命周期变化而从技术创新的国家向其他国家转移,决定了国际贸易的走向。
巴拉萨在1979年提出外贸优势转移假说,假设各国外贸结构和比较优势会随生产要素积累状况而迅速改变。他把世界分为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国家,中国印度东盟,等各个阶梯,比较优势可以逐级替代。他的动态产业升级国际分工模式与东亚地区的“雁形发展模式”相似,强调进出口商品结构变化和某种生产要素快速积累之间的动态联系。
但实证分析证明,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难以升级。于是,争论就转到了:如果市场经济不能够自动促进比较优势升级,那么国家保护是否能够促进?或许,效果更坏?----这才是“经济自由主义主流派”,和非主流派争论的焦点。
比较利益理论的应用,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自由贸易论者主张以现存比较利益进行国际分工,代表的是发达国家,特别是处于世界经济领导地位的“霸主”的利益,他们有意识地淡化比较优势的动态性;保护主义者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特别是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和欲望的,处于赶超发达国家时期的,发展中大国的利益,所以强调比较优势的动态性,并且进一步主张国家保护幼稚工业,因为所谓“国际市场经济”,已经被发达国家控制而不利于新的参与者。发展中国家需要依靠国家力量,以关税或进口配额作为工业化起步的暂时措施;而依靠市场力量,则根本无法实现比较优势的升级。
历史的进程和逻辑基本一致。
历史上4个最大的市场经济国家,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都是在贸易壁垒的保护下开始工业化进程的,英国在工业革命时期以死刑禁止丝绸和纺织品的进口,美国在20 世纪20---40 年代,关税平均为40%,在1932----1933年甚至高达60%。日本战后的迅速复兴,是由于美国的优惠关税政策,美国允许日本的关税率在15%以上,而美国对日本的关税只有5%。日本经济学家筱原三代平运用动态比较利益理论,提出“产业结构论”,主张国家扶植需求弹性高,能够促进社会生产率提高的产业,即重化工业,获得成功。旧中国工业发展不起来,除去日本侵略因素,主要就是帝国主义强迫中国把关税降低到5%,从而无法保护民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