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网络股的调整可以看成是阶段性的必然,但就新经济而言,怀疑它,或许只能证明我们自己对时代的无知和麻木。无论如何,网络经济是大势所趋。 基于产业调整与发展的基本面,未来的市场一定会在融入现实的网络股与信息产业基础的高科技股带领下,走向前途光明的未来。不过,网络股的大起大落,引起的反思又明确地告诉人们,网络公司作为一个商业活动的实体,重要的不仅仅是创造概念,而是必须寻找到盈利模式。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因特网在全球迅猛发展,网络股逐渐成为美国股市的新贵。网络股创造一夜暴富的奇迹始于1995年。这一年,开发因特网浏览器软件的网景公司上市。这家投资17000万美元、成立16个月未盈利一分钱的公司,一夜之间变成市场价值20亿美元的巨人,创造了互联网时代的第一个神话。紧接着综合门户网站美国在线和搜索引擎网站雅虎先后掀起热潮。雅虎股票在上市一年多后开始狂涨,股票价格一度达到450美元。
网络股突然间成了点石成金的魔杖。1997年5月,网上书店亚马逊公司上市。1998年电子商务热疯一时,人们突然发现亚马逊的模式就是虚拟市场战胜现实市场的最佳范例。到1998年11月30日,亚马逊股票涨了23倍,三个月后再涨4倍,规模达到400亿美元。同样,1995年美国在线想与网景合作,当时美国在线的市场价值仅为网景的1/10,然而1998年底,美国在线在购并其他公司后的价值已是网景的10倍。新世纪伊始,美国在线并购时代华纳,再一次向人们展现了互联网的无限扩张力和美好前景。
网络股的持续走红启动了美国的网络经济。经济学家通常把网络经济看作是知识经济的一个侧面、一种表象。美国得克萨斯大学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1999年因特网给美国经济增加了5070亿美元的产值,增加了230万个就业机会。网络经济已经超过了电信(3000亿美元)和民航(3550亿美元)等传统产业的规模,并在追赶出版业(7500亿美元)和保健产业(1万亿美元)。更重要的是,它还在以68%的年增长率飞速发展。
网络经济无疑是一种最具传奇色彩的经济形态。这一方面得益于它兴起的速度,另一方面是它极大地缩短了通往百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的路程。
网络及其相关产业就像一个神话,不断以令人咋舌的速度推出一个个像比尔·盖茨、杨致远、戴尔这样的亿万富翁。如果说福特(汽车)、洛克菲勒(石油)堪称昨日美国财富与繁荣的象征,那么微软、雅虎、思科似乎就代表了全球财富潮流的新方向。连美国总统克林顿也在感叹:互联网是获取财富的关键!
那么,网络股崛起的内在逻辑是什么?网络股的崛起究竟是经济发展潮流在资本市场的生动体现还是潮流中的泡沫呢?
事实上推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网络概念股持续倍增的内在动力,是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以及它所导致的生产与服务成本的下降和产品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信息技术进步对经济的实质性影响,可以通过“摩尔定律”、“梅特卡夫法则”和“雅虎法则”进行描述,人们称之为网络时代的新规则。
20世纪60年代以后,半导体的集成度每18个月翻一番,与些同时,半导体的价格却以6次级数在下降;半导体性能每18个月翻一番的局面已经持续30多年,估计还将持续20年。这就是著名的摩尔定律。摩尔定律揭示了半导体和计算机工业作为信息产业内部的发动机,以指数形式实现持续变革的作用。
与之惊人相似的是,90年代以来,互联网络不仅呈现了这种超乎寻常的指数增长趋势,而且爆炸性地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进行广泛的渗透和扩张。计算机网络的数目越多,它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就越大。换句话说就是,计算机网络的价值等于其结点数目的平方。这就是著名的梅特卡夫法则。梅特卡夫法则揭示了互联网的价值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而呈算术级数增长或二次方程式的增长的规则。
摩尔定律为实践所证明,梅特卡夫法则有精确的理论证明。继摩尔定律、梅特卡夫法则之后,新经济中又冒出了“雅虎法则”。“雅虎法则”是指:“只要雅虎继续控制着挑战所有历史先例和逻辑的价格/收入比,互联网将继续是投放金钱的巨大场所。”雅虎法则提示了金钱(财富流量)与信息名义价格和货币收入之比之间的内在关系。
一连串的数字让人感到internet的爆炸性增长:截止目前,全球互联网用户已达2亿,而据预测,未来5年内,这个数字会一路攀升,突破10亿大关;1999年,在线交易已达312亿美元,而有人预测2001年这个数字会狂涨到3000亿美元,呈现近乎10倍的增长。
互联网络这种疯狂般的增长震惊了世界,以至于许多专家断言人类新的文明时代已经到来。尽管还不能够像半导体技术一样,大致估计出互联网络的倍增极限和倍增周期。但是,无论是工业、流通业、金融业还是媒体传播业,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事业机构,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这场围绕半导体和互联网络的出现所发生的变革。第三次浪潮掀起的信息化革命,有力地支撑了网络经济的高速增长。
对于信息技术的进步及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是否会以现在的增长势头一如既往地保持下去,网络经济是否会实现持续增长,美国朗讯科技公司贝尔实验室作出了精确的分析和预测:15年以后半导体和光通信的应用最终成为现实,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将达到高峰期,人类真正进入信息化社会。在这种背景下,传统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大大下降,信息技术产业压倒一切传统工业而成为21世纪经济主导产业,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和就业的主要机会来源于信息技术产业。
对于网络经济特别是网络概念股是否有泡沫成分,雅虎法则提出的“价格/收入比”无疑是一个现成的分析框架。从传统的工业货币价值观看,收入是指物质资产的实际收益,而股票价格应是前者的名义形式,但它代表的不是“物质资产”,而是“物质资产+信息资产”,信息资产包括品牌、预期市场占有率、用户信息与规模、未来市场需求控制等无形资产。事实上,后者更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过渡的进程中,网络经济的新规则是:财富货币转移方向,将是在信息资产支配物质资产中形成的名义价格对传统财务收入保持较高比率的地方。
利用这样一个新规则,我们可以解释为什么互联网股票会在增长过程中几倍地超过其财务收入。在互联网股票价格中,不仅包含了工业财会标准衡量的物质资产的作用,更包含着信息资产的贡献。显然,这里的财务收入,只是一个工业价值的概念,是工业性质的财富,它并不能对应整个财富。这一点从雅虎的市场能力与收入之间高达40倍数比就可以看出来。人们看好雅虎股票,不光是看好它的工业市场能力,更是在肯定它的信息市场能力,这种能力已通过1.15亿/日的页面访问率得到证明。许多人都不能确知靠信息力量到底怎么能实现财富的转移,雅虎的案例提供了证据。
另外,从巴菲特与盖茨这两个代表工业经济与网络经济的人物中也可以证实这一结论。巴菲特先生是世界股票大王,但是声称从不关心股票的盖茨凭微软股票,轻松摘走巴菲特多年世界首富的桂冠,令一生兢兢业业研究股票的巴菲特黯然失色。可以认为,巴菲特和盖茨实际上代表了目前世界上正在转型之中的两种经济规则。一个代表汽车、钢铁的传统工业股,遵循货币法则。另一个代表互联网高科技股,遵循信息法则。今天,互联网公司股票搅乱了整个华尔街的传统秩序,也就是说信息法则正在取代货币法则。结果,经过一百多年工业社会财富积累的资本家,正在不知不觉中将自己的财富转移给信息社会的新宠儿们。工业资本家惊恐这个无法控制的财富转移,但是对新规则的认识尚未取得一致意见。
对于雅虎等网络股高于财务收入的部分,传统经济学家认为这是“虚火上升”,有泡沫经济成分,这部分价值不应归于他们,而且早晚要掉下来;而新经济的观点则认为,雅虎等网络股高于财务收入的部分,是信息价值创造的收入,这部分价值应稳定地归于他们,而且还会越来越大。这正是传统经济与新经济的根本分歧与分水岭。当新经济取代旧经济时,传统观点总认为新经济只是在分配旧经济的财富,而不是在创造新的财富。事实上,对于网络经济是潮流还是泡沫的争论,是对人类社会是否将从工业文明进入信息文明,从而对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体制进行变革和重组的争论。
时至今日,网络经济是潮流本身还是潮流中浮出的泡沫,应该说,答案已经不言自明。在走向信息化的变革中,世界经济结构正在由传统工业经济向现代信息经济、由物质性经济向服务性经济转型。与此相对应的是,资本与财富由工业资本家向信息资本家转移。传统产业货币和财富的减少,正在变成网络经济货币和财富的增加。这意味着网络经济特别是网络概念股,已经获得了实物经济的支持。历史将证明,互联网股市上发生的财富转移,从短期看不排除“虚火”和“泡沫”的成分,但从长期的发展过程看,由于信息资产日益加深对货币资产的支配,信息资产将按照自己的逻辑,形成自己的市场,创造自己的财富,货币资本将不可避免地交出自己的财富,因此,从世界经济的长期和总体发展趋势来看,网络经济的强势增长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