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观古已有之,荣辱心人皆有之。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标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特征。
它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他们的共同心愿。
一个现代社会在总体上是开放和宽容的,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依然有自己的底线和准则。在我们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道路上,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公民理应恪守的底线和准则。它的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无疑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根本上看,“八荣八耻”既是凝聚人心干事创业的坚强纽带,也是我们实现宏伟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不难想见,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而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更无法实现和谐。“八荣八耻”针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现象和社会公害,提出了鲜明的善恶界限,旗帜鲜明地指出了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它所包含的丰富内涵,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提供了思想基础。
我们每个人都要加强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一个心地清净、品行端正的人。让扎根内心的崇高道德约束外在的行动,共同把社会的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向世人展示出我们中国人的良好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