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城乡 制度需求差异 内生诱导性需求 制度需求机会成本 制度需求预期收益
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制度变迁时较多的从供给角度来分析制度的均衡性。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上,认为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制度供给没有农业多,核心制度没有突破。其实,国有企业核心制度没有及时供给,改革越来越难,固然有国家制度供给不足的因素,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和职工内生制度需求不旺,而且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制度需求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城乡制度需求差异及影响
1、制度需求主体数量不同。农村制度需求主体比较单一,因为农户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其自身的制度需求就反映了农村整体的市场制度需求。而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因利益主体的多重性和所有权代理人的多层次性就导致了制度需求主体的多重性。从利益主体来看,有职工、企业经营者和政府;从所有权的代理层次来看,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
2、制度需求程度的不一致性。在农村对大部分的农民来讲,新制度的潜在利益是平等的,因此,在制度的需求上相对比较一致,这就有利于形成合力。但是城市由于利益主体多重性,制度需求的程度不同。从利益角度来看,制度需求有强有弱,政府强,企业和职工弱。当然制度需求的程度与制度变迁的时间也有关系,在改革初期,只涉及到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分配,因此,此时职工是改革的支持者,制度需求旺盛。在19990年以后,职工成了改革的对象,既存利益格局被打破,而且没有得到应得到的利益补偿,因此,大部分的职工不愿意改革,制度需求不旺。厂长经理也象职工一样,制度需求也是由强到弱,先前由于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和收益的分配权益,非常愿意改革,而且希望更多的新制度出台,在实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以后,由于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厂长经理的权限受到了限制,而且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厂长经营也存在下台的风险,因此此时的厂长经理为自己的“后路“着想,抵制改革,制度需求相对变弱,特别是在一些存在“内部人控制的”企业,尤其如此。政府的制度需求则与前者完全相反,是一个由弱到强的过程,因为在改革的初期,一方面,受意识形态的约束,不敢大胆改革,只是小范围的调整,但是随着改革所带来的收益,政府改革意识增强,另一方面,经过多年的改革摸索,方向基本明显,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这也使政府有种改革的压力感和紧迫感,因此制度需求逐渐旺盛。
3、制度需求的目的不同。农民对制度需求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温饱问题,目的单一而且明确。但是国企业和职工制度需求的目的则较复杂,从所有权代理的层次来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强,部门弱,企业更弱。中央政府因为是制度变迁的推动者,看到了制度变迁的潜在租金和社会效率,并且还看到了不改革的后果,因此改革的积极性最高、改革的压力也最大,对新制度需求最强烈。地方政府有同意改革的理由,也有反对的诱因,同意的理由有三个方面:一是必须服从上级的指令;二是看到了获取政绩的机会,一旦改革成功、改在了前面、改出了成效,就可获得提拔晋级的机会;三是可以趁机甩掉部分负担,如亏损企业、破产企业等等。反对的诱因主要是直接控制的人、财、物的减少,权利逐步萎缩。在支持与反对的搏弈中,地方政府比较矛盾,总的来看还是支持成份大于反对成份,制度需求欲望次于中央政府。这种现象在中西部地区显得尤为普遍。由于城乡制度需求的目的不同,双方在制度需求的方向也就与预期制度安排的方向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农民制度需求的方向与预期制度安排的方向一致,而国有企业和职工制度需求的方向则与预期制度安排的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