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公安机关要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出示拘留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被拘留者有权拒绝。人民检察院要提起公诉,就得使用起诉书,起诉书就是一种很重要的法律文书,否则,人民法院进行的审理和被告人进行的辩护便都没有依据。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就要制作笔录,要进行裁定和判决,而这些笔录、裁定和判决,都是极重要的法律文书。此外,公证处进行公证、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律师进行辩护等都要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总之,任何机关或公民,要实行任何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都离不开法律文书。
由此可见,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工作中作用很大,它以文字的形式,全面、准确、如实地记载和保留案件材料和证据,使法律机关及法律组织与案件当事人及时勾通、互相交流,从而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打击敌人,严惩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此外,法律文书除具有以上作用外,还是做好司法档案工作的重要工具,是衡量执法公正和公平的重要依据,是衡量法律机关干部能力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