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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综治办)

范文作者:本站    范文来源:本站整理    范文栏目:年度工作计划    收藏本页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平安武平"建设为主线,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为龙头,抓基层、打基础,抓创新、上水平,抓稳定、保平安,努力实现"两个下降、三个提高、四项达标"的目标(即刑事发案数下降、群体性事件下降,破案率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提高,全县50%以上的乡镇达到"平安乡镇"标准、70%以上的村(居)达到平安村(居)标准,8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标准,国省道沿线乡镇治安防控体系100%达标),为把我县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对接珠三角经济区的边界强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武平"建设。层层签订(下达)综治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激励制约机制,把各级综治责任人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紧密挂钩。坚持综治委全委会、综治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治安案(事)件查究制度和综治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区、部门领导的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大力推进"平安武平"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武平"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从维护稳定最关键的环节做起,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过硬、齐抓共管到位、防控效能体现、基层基础加强、奖惩措施落实。各乡(镇)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建设活动,通过实效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在实现平安创建目标上下功夫、见成效。为落实创建"平安武平"活动的序时进度,平川、岩前、十方、城厢、万安、中堡、中山、桃溪、东留等9个乡镇务必在今年达到"平安乡镇"标准,其余乡镇今年内要有60%以上的村达到"平安村"标准、80%以上的单位达到"平安单位"标准,为我县全面达到"平安武平"标准打下坚实基础。县综治委将对列入今年争创的9个乡镇的"四大责任人"实行创建工作捆绑责任制。各乡(镇)、各村(居)、各单位要对照"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单位"的标准和要求,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创建标准。
  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摆到维护稳定的突出位置,做到四个"更加":即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抓起,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更加注重从落实责任制抓起,坚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更加注重从基层基础抓起,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更加讲究方式方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注意把握好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时机,做到因时因地制宜;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的推行力度,做到有序推进;注意把握好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注意把握好政策的连续性和适时调整的关系,确保不出现大起大落;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坚持乡(镇)每半月一次、县直部门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集体上访事件的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把疏导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手段,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帮扶民众,安定人心。要以涉法重复访、越级集体访和串访等"老大难"案件为重点,建立健全处理涉法上访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解决好涉法信访问题。要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四项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面对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平息事态。三、深化对敌斗争,加大打击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强化重点侦控和依法打击,强化人民防线建设,发挥军警~防优势,有效预防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情报窃密活动。坚持专案攻坚、帮教转化和重点控制相结合,坚决打击"qqq"xx组织的反动宣传和捣乱破坏活动。按照省、市部署,开展对其他xx组织的专项基础调查,为长期斗争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抓好手机有害短信息专项治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坚决控制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侦破命案、缉枪治爆、打"两抢"、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要健全完善"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办案责任制,按照"命案、枪案、爆案、绑案必破,挂牌督办案件全破,大案快破"的要求,大力推行多元化侦查破案新模式,不断提高重大案件的破案率。要针对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比较突出的情况,认真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整合警力资源,把大部分警力压上路面,加强便衣蹲点守候,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处警能力。要注重案件的分析研究,加强预审攻坚,力争通过破一案、带一串,挖一窝、打一网,不断提高破案实效。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治安形势评估、工作决策部署、运用刑事政策、加强制约配合等"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把依法从重从快与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统一起来,努力提高打击犯罪的质量和实效。继续把人口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地、城区、国、省道沿线集镇、重要市场、企业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深入调查摸底,对刑事案件仍然持续多发、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位作为重点整治点,组织力量进行整治。年内,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禁赌博专项斗争、矿山安全和民爆物品管理专项整治、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网吧"、图书音像市场清理整顿。

  四、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按照"符合实际,富有成效"的要求,着力构建好"十大体系":一要强化巡逻控制,构建城区街面治安防控体系。以"快速出警"、"快速封堵犯罪嫌疑人逃逸路线"为基本要求,整合巡警、交警、治安警以及群防群治力量,控、巡、堵联动,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二要加强技防物防,构建重点部位治安防控体系。对党政机关、看守所、金库等重点部位,安装闭路监控、无线电自动报警系统等技防装置,并与公安"110"联网,提高防控科技含量,最大限度地预防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三要整合社区力量,构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要按照省综治委要求,抓好社区"11211" 工程建设(即每个社区建有综治工作小组,设立警务室,健全治保会、调委会,成立治安巡逻队,建立暂住人口管理站),以创"平安社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加强住宅、楼院区群防群治,共同维护社区治安;四要发展保安队伍,构建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聘请专职保安员,维护内部单位治安秩序。要针对我县新经济实体蓬勃兴起的实际,积极在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保卫队伍,提高非公企业的自防自护能力;五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构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围绕"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思路,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妇女禁赌会、护村队、治安中心户长、老干部调委会建设,统筹运作,形成合力,发挥好他们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六要充分发挥我县地处闽粤赣边界的优势,构建边界治安防控体系。着眼于解决跨界流窜日益突出、边界纠纷时有发生的问题,开展省际刑侦协作和边界联防,实现治安联控、纠纷联调的目标,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七要创建平安大道,构建道路治安防控体系。整合公安交警、公路、交通路政队伍的力量,在国省道沿线组建治安巡逻队,及时打击路面犯罪,维护交通秩序;八要开展校园治安整治,构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学校"。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的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九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安全生产事故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对工矿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等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要着眼于巩固和拓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森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巡山护林活动;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及时打击滥砍滥伐等毁林犯罪和木材非法外流等违法行为;积极调处林木产权纠纷,维护林区治安。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服务和管理。继续落实好省、市八部门《关于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加强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站和协管员队伍建设,推广租赁房屋委托管理等经验做法,不断强化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八部委的实施意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配齐配强中小学校综治副校长,深入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完善青少年司法制度。继续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网站和不健康"口袋书"等进行整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五、加强乡镇综治机构建设,努力夯实综治基层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乡镇综治组织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把乡镇综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享受政法干警待遇等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确保乡镇综治工作有机构、有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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