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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能 发挥优势 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范文作者:佚名    范文来源:不详    范文栏目:和谐社会    收藏本页

同志们:

我们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一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我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回顾总结2004年的工作情况

200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参与建设平安仙境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进展和成效,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 强化“基础”意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04年,我们按照建设平安仙境的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总抓手,全面落实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由于工作富有成效,5月份,烟台市委、市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市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现场会,登州、**阁、北沟司法所和长裕、抹直口社区作为五个参观现场,受到领导和与会人员的高度好评。

(1)积极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年来,各级调解组织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0起,调解成功1824起,调解成功率95%,防止民转刑案件14起32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6件6人,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械斗35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47条,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

(2)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及烟台市司法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各项记录及卷宗的规定〉的通知》,从基础设施、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程序、记录卷宗六个方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司法所工作程序》,具体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程序、司法调解中心调解程序、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和司法所报表程序等,统一印发至各所,对司法所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进行了可操作性、流程式的要求和规定,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规范有序。

(3)严格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坚持以创建“规范法律服务所”为总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档案管理,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更加规范。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队伍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实效,12月上旬,对全市12个法律服务所的6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继承等方面法律知识,对提高法律工作者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472家,代理诉讼事务1151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042件,代写法律文书3462件,解答法律咨询7246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5012万元。

(4)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按照上级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村积极协调,使81名刑释解教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5)充分发挥“12348”专线作用。进一步完善了联动机制,热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参与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12348”专线的社会覆盖面。年内,共接待群众咨询2016人次,电话咨询1823人次。同时,认真收集有价值的信息,全年共编辑信息20期,较好地为领导决策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二、强化依法治理“龙头”意识,法制宣传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2004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关键一年。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四五”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完善普法网络,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学法的大好局面。

(一)搭建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平台,不断强化法制宣传工作

1、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一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新路子,力求在“新”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求成效。一是创新农村法制教育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先后组织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公证处、法律工作者,在农村集市和城市社区开展了8次大规模送法下乡活动。采取举行大型刊板宣传、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对群众财产、土地承包、合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创新培训形式,提高普法骨干素质。7月份,首次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市直部门普法骨干培训班,近200人参加了培训,主要学习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保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五部法律,有效提高了宣讲能力。三是创新老年普法模式,开展专题讲座。9月至11月,利用老年学校这块阵地,每周一课,学习婚姻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深受老年人欢迎。四是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引导青少年做遵纪守法新人。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与教体局联合,为全市300多名教师上了专题法律讲座,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6次,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以建设“平安仙境”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以烟台市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广泛开展了建设“平安仙境”法制宣传月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建设“平安仙境”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在3个司法所、2个社区开设高标准法制宣传栏;举办了联通杯法律知识竞赛;编写了“建设‘平安仙境’、搞好法制宣传”宣传材料10讲、“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宣传材料6讲;编写了“居民法律服务指南”“建设平安仙境、创建文明社区”2份宣传手册,开办了流动法制巡回展览,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创安意识。

(3)圆满完成股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工作。根据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 12月中旬,组织了全市股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这也是我市首次参加全省统一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应考人员2123人,实际参考人数为2031人,参考率95.67%。对于推进我市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另外,我们还认真做好法律专业函授班毕业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今年为80多名毕业生办理了毕业证,没有出现一点差错。

(二)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主线,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

2004年,根据国家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我们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帮助建立创建组织网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在树立矫格庄村、南吴家村两个推广“两书制”典型基础上,又确定登州街道办事处东关村、长裕村,**阁街道办事处小皂村,新港街道办事处矫格庄村,刘家沟镇南吴家村等10个村为民主法治典型示范村。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窗口”意识、法律服务日趋规范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窗口”。2004年,我们围绕创建“平安仙境”、服务“两个率先”的目标,整合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律师工作,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司法部、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方案》,扎实开展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象”作为总抓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制、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依规行事的自觉性,努力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促进了律师业务稳步上升。一年来,共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79家,代理民事案件302件,代理经济案件95件,非诉讼案件548件,办理刑事辩护91件,解答法律咨询4687人次,参与义务法律咨询12次,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公证工作,以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活动为契机,开展“诚信为基础、质量是生命”的专题教育,努力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教育公证人员牢固树立“公正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公证队伍建设。在推进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主动融入我市经济发展的大潮中,积极为招商引资,招投标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企业改制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证源,积极为“三农”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661 件,其中经济类公证160件,民事类公证1087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420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法律援助工作,按照业务上级的要求,规范了法律援助文书格式,结合律师年检注册,对律师个人的法律援助义务量进行了统一的考核和确认,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了跟踪检查。结合《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组织了较大规模宣传活动2次,为学生、妇女等上法制课3场次,参听人数达3万多人,使法律援助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全年共指派、办理和确认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85起,解答咨询600余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4起,减免收费近1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由于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烟台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称号。

四、强化“教育”意识,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04年,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认真开展三项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烟台市司法局的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效能建设年、环境建设年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以转变观念、增强活力、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工作是否有突破、有创新、有实绩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中央、省及市领导重要讲话,深刻查摆了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机关纪律待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了整改。通过开展这三项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了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整体形象,为更好地担当起为全市经济跨越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制定政治思想工作考核标准。为使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有章可循、保障有力,今年,结合司法行政实际,我们新制定出台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考核标准,将基层政治思想工作量化为100分,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及其它工作等。为使考核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还把每一项都细化为若干小项,并规定出相应的分数,从而将政治思想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抓好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和改进了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每周二、五下午定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各级有关文件、讲话精神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另外,还组织基层人员参加市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36人次,队伍素质得到很大提高。为进一步满足人民调解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对调解主任进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各镇街司法所对辖区内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了调解员分级持证上岗制度。目前,全市调解队伍中有一级调解员196 人,二级调解员1672人,全市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为推进人民调解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实行全员竞争上岗。2004年,为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我们大胆创新用人机制,打破身份限制,实行了全员竞争上岗,经过个人报名、民主评议、竞争演讲等步骤,对全局12个司法所的13个职位(其中大辛店司法所设正、副司法所长)进行了竞争,有效激发了工作积极性。同时,经过积极争取,为基层司法所新增加6个编制,挑选了4名应届法律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市12个镇街司法所基本达到了每所3人以上。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文化结构,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回顾一年的工作情况,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势头很好,成效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法律服务队伍中存在的有些突出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不高,集中教育整顿的成果还有待于进一步巩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等等。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新一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二个问题:2005年的工作安排

2005年,是保持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建设平安仙境的深化提高年、狠抓落实年和成果展示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调动和凝聚全系统各方面的力量,以推动平安仙境建设为立足点,以重心下移、狠抓基层、强化管理、规范服务为重点,以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第一道防线巩固年”活动,在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功能发挥上实现突破

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正处于凸显期,面广量大,许多问题情况复杂,化解难度加大,健全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也是司法行政部门保稳定,参与建设平安仙境的主要阵地。我市的基层基础工作在全市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也存在不少问题。2005年,我们将继续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深入开展“第一道防线巩固年”活动,力求在基层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有新的较大突破。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在巩固中抓提高。重点是落实好烟台市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现场会和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参与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现场观摩会议的精神,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继续抓好司法所和村(居)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好队伍,加强工作管理和指导,提高司法所和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力争到年底,全市规范化司法所要达到90%以上。要把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放到规范管理和规范运作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和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基层基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要充分发挥功能。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基层的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司法所要进一步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做好结合文章,善于抓住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拓业务领域,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指导镇(街)、村(居)企调委会充分履行好职能,开展好矛盾纠纷的排查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要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坚持民间纠纷定期排查疏导制度,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民间纠纷的调处率要达到97%以上,调处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四无”活动,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把建设“平安仙境”筑牢“第一道防线”。

三是,要科学整合职能。要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整合、优化基层工作职能,形成保稳定的综合优势。加强“12348”专线建设,搞好对外宣传,进一步提高“12348”专线的社会知名度,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当好党委政府了解民意、重大决策的参谋和助手。抓好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力争到年底全市镇(街)调解中心有90%以上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要高度重视和抓好城乡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和帮教工作,强化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避免重新犯罪。到年底,要创建1-2处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实体。按省厅和烟台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搞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保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普治效果和典型培养上实现突破

2005年,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结验收年,也是巩固和深化“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抓住“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利时机,把抓典型、求实效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来抓,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要精心组织检查验收,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效果。按照业务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并要在此基础上做好新的五年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起草工作。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继续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重点、贴近形势,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以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带动全社会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法制宣传的社会平台。继续抓好“两书制”经验的推广,深入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丰富法律进社区的内涵,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两书制”在两委班子健全的农村推开面要达到90%以上。

要精心培育一批过硬典型,推动面上工作的发展。抓典型,推广典型经验,不仅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衡量和评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条件和标志。近几年,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总起来看,比较过硬的典型少,影响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水平和对外影响。2005年,要以总结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在总结的基础上搞好创新,力争在全市精心培植、总结推广一到两个能够在全市、全省及至全国造成一定影响的典型经验,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在服务质量和效益上实现突破

法律服务具有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双重功能。2005年,要认真总结去年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经验,继续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整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法律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公信力,树立法律服务业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形象。要通过新一年的努力,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以诚信建设为核心,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办案(证),确保整个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平有明显提高;狠抓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办案(证)质量考评机制,完善社会有关方面和当事人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证)质量有明显提高;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不断拓宽业务领域,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主动服务于社会稳定需要的各个领域,确保业务总量和收费有明显增长。

要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律师自律管理,强化律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律师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品牌建设,引导律师机构向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努力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要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贸易摩擦增多的新形势,拓展律师业务领域,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以学习贯彻即将颁布的《公证法》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处向新型体制过渡和转轨,确保公证改革有序进行。进一步发挥公证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积极引导公证机构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服务,在更大范围上、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供服务,防范交易风险。要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进行改进,重新制订《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尤其是主任任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都要有很大的变动。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要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参与信访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

(四)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要抓基础,全面加强干警的综合能力建设。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狠抓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把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落实到推动发展和加快平安仙境建设上,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的能力,提高监管法律服务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要继续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干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等,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要抓载体,继续深化“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的良好形象。继续执行政法和司法行政干警有关“禁令”、“不准”和“规范”,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规范从业和执法行为,严肃服务执法纪律。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做到“五个不许”,确保勤政、优政、廉政。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广泛参与争先创优活动,年内,烟台市将在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三个“十佳”评选活动,我们要力争进入各行十佳行列。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凝聚人心和力量。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让党委、政府放心;干好工作、不负重托,让人民群众满意。

同志们,新的一年充满新的希望和挑战。希望大家进一步发扬开拓进取、勇创一流的精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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