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把握“十八大”确立科学发展观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确立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对于丰富和发展党的指导思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增添新内容。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迁、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的推进,党的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才能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发展中的实际,使党的指导思想反映时代要求、富有时代气息。科学发展观指导地位的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增添新内容。党的指导思想的拓展,是党的执政理念、治国方略的升华,为开辟治国理政的新境界提供了思想资源。
(二)科学发展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新的思想武器。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拓展为“五位一体”,既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作出的战略部署,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作用的具体表达。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顶层设计”更为完善与科学,也将使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更为协调与和谐。科学发展观指导地位的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新的思想武器,也将助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科学发展观为党的建设提供新坐标。
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需要作出新的部署和安排。比如,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过程中,应着力转变难以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真正树立发展是第一要义的观念、以人为本的观念、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统筹兼顾的观念。同时,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应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确立人本思维、全局思维、协调思维、系统思维、和谐思维。也就是说,要以人为中心来思考发展的问题,注意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和谐性。因此,科学发展观为党的建设提供新坐标,将科学发展观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有利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
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发展难题的破解、发展方式的转变、发展道路的选择,既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又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当前,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解决这些前进中的困难、发展中的问题,既要立足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又要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为此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支撑和路线指引。
三、解放思想,立足实际,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
(一)始终贯彻执行科学发展的思想。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面向未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发展的“中国奇迹”,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因此,发展,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仍然具有决定性意义。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牢固基础。同时,要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不断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
(二)始终贯彻执行“以人为本”的思想。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不仅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而且还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始终贯彻执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思想。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发展,不是片面的发展、不计代价的发展、竭泽而渔式的发展,而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是指各个方面都要发展,要注重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是指各个方面的发展要相互适应,要注重发展的均衡性;可持续,是指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连续性,要注重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结合。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促进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始终贯彻执行统筹兼顾的思想。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它深刻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在发展问题上的科学运用,深刻揭示了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深刻反映了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历史经验,是我们处理各方面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统筹兼顾,就是要总揽全局、兼顾各方,统筹谋划、综合平衡,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把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要切实掌握和运用这一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