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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范文作者:佚名    范文来源:不详    范文栏目:通知意见    收藏本页

各街镇办事处、**镇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科技园、**软件园:

今年以来,在各街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火灾形势相对稳定。截至8月18日,全区共接火警267起,其中成灾132起,中途返回135起,抢险救援85起,直接财产损失9312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76.9%外,火灾起数和人员伤亡数都有所上升,其中火灾起数上升了37.5%,亡人数上升了100%,尤其是人员伤亡数上升幅度较大。为进一步改善我区防火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是国庆节期间的重大政治任务。特别是现在正值炎热夏季,诱发火灾的因素明显增多。各街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真抓、早抓、严抓、主动抓”的工作方针,继续保持高度的警觉,切实将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切实把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国庆节期间我区火情高度稳定。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街镇、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镇、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上半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社会舆论监督、行政责任监察等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常抓不懈。要认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党政首脑机关、金融、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等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国庆节前,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系统监管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在整治火灾隐患过程中,要坚决排除干扰,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该取缔的一律取缔,该停产停业的一律停产停业,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务必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务必在9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对火灾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在9月30日前整改完毕的,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

二要切实抓好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要加大对福建供销大厦、**九福商贸大厦两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区政府将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协调会,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措施,加快整改速度。消防大队要发挥技术优势,深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检查指导,主动上门服务,做到用最少的投入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完毕后,要及时组织专家根据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手续从简、保证安全的原则,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已经达到消防技术标准的,要及时销案,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三要认真抓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160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三合一”场所(含营业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情况开展自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落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要责令重新组织开展整治,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我区“三合一”场所全部整改到位。

四要重点抓好木屋毗连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国庆节前,各相关街镇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木屋毗连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拳整治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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