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自身建设是司法建设的基础,是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根本保证。法院自身建设的内容主要就是王胜俊院长概括的“六个建设”,即: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在进行这些方面的建设时,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组织保证”。在全部法院工作中,法官队伍建设是根本,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法院到法庭的一把手是关键。司法制度再优越,没有称职的法官队伍作保障,一切都无处谈起。周永康同志指出:“不抓法官队伍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抓不好法官队伍的领导,是无能的领导”。
我们要充分肯定人民法院队伍的主流,充分肯定人民法院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法治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这支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整体素质与促进科学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群众对法院工作、对法官队伍不满意,虽然有各种原因但不能否认,我们的法官队伍确实存在一定问题,有的甚至还很突出。实践告诉我们,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必须把法官队伍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重点,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
一、法官队伍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建设薄弱
人民法院当前办案任务繁重,案件数量增长快。在办案任务压力大、难度大的情况下,单纯业务思想就占上风。只知低头办案,不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一些法官放松思想改造,不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法方向问题,缺乏应有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一些法官孤芳自赏、孤立办案、机械办案、漠视群众、脱离实际;一些法官缺乏钻研法律业务精神,缺乏把握大局、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夜郎自大滥用自由裁量权,司法公信力受到当事人的质疑;一些法官淡化宗旨意识,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当事人傲慢、粗暴、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一些法官对工作得过且过、办案拖沓、结案率偏低;一些法官信念动摇、意志衰退、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违法乱纪。这些现象的出现原因很多,但放松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法院自身评价与社会评价不同的差别所在。实践证明,越是问题多,困难大,办案忙,就越是要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二)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法官的司法能力不是简单的司法技巧,而是一种综合能力。突出表现为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在新形势下,法官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法官业务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提高这些能力的目的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司法为民、更好地化解矛盾、更好地促进和谐。目前,法院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还不到位,临时性、阶段性培训并非长效机制。个别法官满足现状,进一步学习、深造意识不强,特别是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不善于总结将实践经验变为指导性理论。
(三)审判人员严重不足
我院的年均业务量占全市八个基层法院业务量的近四分之一,而我院现有法官总人数仅为 69人,其年龄构成为30-35岁为3人,占法官总数的8.6%,36-45岁32人,占法官人数的39.1%,46-50岁11人,占法官人数的15.9%,51-55岁14人,56岁以上9人,51岁以上占法官人数的33.3%,30岁以下的法官没有一人,年轻法官断层问题较严重。现一线办案法官共有50人,人均办案逾100件。我院近几年来,虽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部分人员,但具有司法资格的人员比例不高,这次在区委、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支持下,我院在全区法院系统公开招录审判员,但面对繁重审判任务,解决燃眉之急也只是杯水车薪。随着科技强院及规范化进程的日益提高,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日显缺乏,尤其是懂技术、懂管理、懂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奇缺。
当前法院自身建设问题及应对措施(学习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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