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质量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式和任务。《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为推进建设领域廉政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出新的要求。我们在近年来重点项目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加强工程廉政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建设领域易发生不正当交易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提出进一步有效防治商业贿赂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工程廉政保障体系的实践与探索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建工作,始终把城市建设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地位。“十一五”期间,城市化率由23%提高到38%,城市道路总里程69公里,给排水管道137公里,是我县城市建设投入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构建工程廉政保障体系,有效地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制度。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可能滋生腐败的源头问题,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大行业廉政监管力度。在规范行政审批方面,制定了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并按照政府关于成立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建立住建局审批窗口,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在规范建筑市场方面,先后出台了《x县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在加强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使用专项资金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以制度规范行为。在健全招投标制度方面,出台了《x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x县工程报建制度》《x县施工图审查》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并做到部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规定相互结合,相互印证,相互协调,增强招投标监管力度,消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营造了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的氛围,有效地规范了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
2、加大对建筑市场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和规范箭镞市场,推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建筑市场违规行为通报制度。近几年,先后对违反强制性条文、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投标活动中不规范行为等多家工程承建单位在全通报,并给予相应处罚。二是建立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我厅根据检察机关发现的涉及水利领域的行贿行为记录,在浙江水利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作出限制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处理。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制度。要求参加工程招投标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制度,通过规范管理和加强监督双管齐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工程质量明显提高。
3、建立工程廉政监督机制。一是落实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廉洁从政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明确建设单位廉政责任。对施工和监理单位,在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一并纳入验收范围。二是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与当地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共同配合,不定期开展相关活动,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机制的完善,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腐败。三是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政协、检察、审计机关和新闻单位的有关人员作为廉政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二、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表现形式及原因剖析
我县城建事业发展较快,各类建筑、市政建设项目数量不断攀升,但是,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还不尽完善,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通过调研分析,我们认为,建设领域易产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有: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发包分包、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工程监理质监、工程资金拨付等环节。主要表现形式为:在工程建设前期,规划、勘测、设计大多没有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承担单位,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留下方便之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的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骗取工程款;在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通过向有关主管人员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这些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建设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建设质量,制约了水利健康发展。分析建设领域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上的误导,致使采用非法手段谋取高利的欲望膨胀。一些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干部党性观念和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金钱经济、自由经济,讲求的是经济效益,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只要能捞钱,什么规矩都可以不要。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有些企业为承揽工程,千方百计贿赂管理部门干部,以租用其手中的发包权力,揽到工程。
2、建筑市场制度不完善,防范措施滞后。尽管这几年我们不断深化改革,出台了一些制度和办法,但在计划管理、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工程中标后合同管理,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预决算调整、工程款支付、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监管制度不健全,是导致建筑市监管漏洞的重要原因。
3、监督管理乏力,导致建筑市场有法不依、运行无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质监督抓得不力。有的主管部门对参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把关不严,致使不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的进入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监督缺乏力度。有些工程监理、质监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没有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以及执法监督乏力。
三、建设领域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思考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在教育警示,重在制度建设,要把长效机制的建设贯穿于治理工作始终,并作为最终点落脚点,通过改革创新,健全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1、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继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建筑业管理等诸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二要完善与水行政许可相配套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一次告知制等优化机关服务措施。三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部门公共网站上及时公布办事程序、规则、标准和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
2、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一要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项目施工发包分包、工程变更设计、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人员自我约束、征地补偿费等管理制度,依法规范项目法人的权力运行,约束建设各方的行为。二要健全市场诚信档案库。对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从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库,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记录,接受招投标单位查询。三要完善诚信体系。制定出台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管理办法,将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市场信息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及时公布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公布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果,对违反市场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通报,并作为市场准入的依据。四要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要确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和作为这种条件体现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将那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极差以及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场。
3、强化招标投标的监管。一要完善招投标制度。制定工程勘测设计、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二要加强资格预审工作。继续推行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参加资格预审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公正、透明度。三要制定科学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合理低价投标人中标,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工程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招投标,满足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的需要。
4、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工程”,是抓好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由项目主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责任状,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的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使各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双重责任。各参建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既齐抓共管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