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转移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因素
农业资金非农化已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受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我国农村资金从种植业向非种植业、从农业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数量越来越大。据统计,改革20年来农业资金年均净流出量(按1995年不变价计算)达458亿元,1978—1996年间,农业资金共流出8709亿元。90年代年均流出量比80年代增加了近100亿元。资金流动和收入转移既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扩大生产的能力,又影响农业部门的生产潜力,更影响农村居民的收入。而资金转移包括通过价格形式的收入转移、通过政府预算的收入转移、通过金融系统的资金转移,以及对农业的投资减少等。
(一)通过价格的收入转移
我国一些经济学家使用“剪刀差”的概念来描述国家收购价格和农产品“实际价值”之间的差距,并以此为基础来估计相应的收入转移数量。
根据新古典经济理论,用国家收购价格和自由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计算这种收入转移更合理。20世纪70年代末农产品自由市场部分地重新开放,但在随后若干年里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价格功能,在30年代前半期尤是如此。此外,棉花等少数几种农产品一直不能在自由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现有的资料无法用来准确、全面地衡量农产品收购中因价格扭曲而转移的收入数量。不过,粮食的价格和数量资料相对完整,所以我们用粮食收购中的收入转移为代表,近似地估算全部收入转移的重要程度。
一般认为,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粮食市场价格大约比国家收购价格高20%到30%。经过连续几年的丰收以后,自由市场的粮价相对下降。1984年市场价格已经与国家收购价格大体持平,有的地方甚至低于国家收购价。但是,这一差距在80年代后半期又重新扩大。以小麦和水稻的平均价格为例,1985年市场价格比国家收购价格高大约10.3%,而4年后这一差距猛增到105.3%。1990年粮食大丰收,总产比1989年高大约10%,而且通货膨胀率因宏观经济的治理整顿而大幅度降低,自由市场粮价因而也相对下降,仅仅比国家收购价高66.4%。
在90年代前半期,特别是1993—1994年的两位数通货膨胀之后,可以断定国家收购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又再次扩大。
根据计算,由于强制收购制度,仅粮食一项,国家在1985年就少付给农民27.6亿元。以后随着价格差距的扩大和收购数量的增加,1989年通过粮食收购转移的收入高达304.3亿元,相当于当年粮食总产值的13.9%。结果表明80年代后期这种收入转移的数量增长很快。
据估计,在改革前的1950—1978年的29年中,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大约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978亿元,财政支农支出1577亿元,政府通过征收制度提取农业剩余净额4500亿元(农业投入课题组,1996)。改革前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的资金净额在155亿元。
但在这一时期,却几乎没有人提出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除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外,主要在于政府当时主要以暗税的形式(暗税是明税的5倍)提取农业剩余。但这一时期农民收入水平低下,生活贫困,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负担过重问题。据1978年统计,当年农户只拥有很少的财产,折合现款户均不超过550元。其中户均拥有生产资料不足10元,消费资料只有不超过500元的住房、32.09元的货币存款、不超过60斤的余粮。农村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高达0.67,比1957年的0.65还高近两个百分点,处于国际公认的绝对贫困线之下。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为2.5亿,占农村人口1/3。改革前农民生活如此困苦,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通过农村征收制度过度提取农业剩余,使有限的农业资源大量流出农村。
改革以后,农村征收制度并无实质性变化。政府虽然在1985年取消了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实行粮食定购合同制度和市场收购,但出现了“比价复归”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农产品涨价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在1989年至1992年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了5.3%,而同期农业生产资料却上涨了33.5%,其他农用产品也跟着涨价。特别是政府在增加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减免一部分农业税的同时,却减少了财政支农支出的比例。据统计,在1979—1994年的16年间,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民那里占有了大约15000亿元收入,(注:参见农业投入课题组文[J],1996。)同期农业税收总额1755亿元,各项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通过农村税费制度提取农业剩余约12986亿元。改革后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资金高达811亿元。
(二)预算转移
农业公共支出,特别是基础设施、研究和推广方面的农业预算支出,对于农业部门的长期增长具有关键的使用。由于小农特别依赖政府在这些类似公共物品方面的预算支出,农场规模越小,公共支出就越重要。然而,当80年代我国农业生产的规模从平均每个生产队17.7公顷急剧下降到平均每户0.5公顷时,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农业公共支出却反而减少了。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1979年中国政府的农业预算支出为174亿元(当年阶),1981年减少到110亿元。尽管1990年农业预算支出增加到308亿元,但是,这一增长实际上是80年代通货膨胀的结果。如果用零售物价指数折算,1990年的农业预算支出总额仅仅相当于1979年的151亿元,比该年农业预算支出低大约13%。在农业实际预算支出减少的同时,它在国家预算支出总额里所占比重也大幅度下降:1979年农业预算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13.7%,而1990年这一比重下降到8.9%;1986年和1988年更低,大约只有7.9%。另一方面,同一时期政府从农业部门获得的预算收入,包括农业税和其他收入,却从1979年的32亿元上升到1990年的126亿元,11年里增加了几乎三倍。政府农业收支相抵就可以得到预算净转移的数额,政府预算中农业收入净转移的数额每年都是明显减少。
对有关资料进行深入研究的结果表明,1979年农业预算支出中用于基础设施的部分为62亿元(当年价)、1981年减少到24亿元;在以后的7年里,这方面的支出一直在30到40亿元的范围内徘徊。尽管1990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到67亿元,但实际购买力仅相当于1979年同类支出的一半左右。
此外,农业科技和推广方面的预算支出虽然有所增长,但其增长只能用来弥补工资支出增长造成的预算缺口,实际能够用于研究或推广工作的经费并没有增长,如果受通货膨胀因素问题就更严重。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的农民中,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比重高达90%,农村迫切需要农业技术的推广。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业推广队伍在近年来却出现萎缩。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总数曾经高峰时期的150万人到流失一半,近年来虽有所恢复,也只有100万人左右。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逐年减少。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人均年活动经费从1986年的1167元减少到1995年的894元。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在农业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也由1987年的0.33%下降到1995年的0.23%,比世界平均水平低3至4倍。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与农业人口之比为1∶100,而我国为1∶1200。(注:经济日报[N].2000-10-10.)
如果我们把乡镇企业上缴的税收也考虑在内,即在更大范围内计算城乡收入转移,农村的情况将更加糟糕。当乡镇企业的税收计算在内时,80年代初期政府预算对农村地区的净转移数额大大减少,而1985年以后则成为负数(1988年和1989年分别为-143.8亿元和-148亿元)。集体经营的乡镇企业通常为当地的农业部门提供财务上的援助。因此,乡镇企业税收的增长将直接减少农户的净收入和农业投资。
农村地区1979年从政府预算获得120亿元。但是10年后,农村地区却净上缴国家财政150亿元。如果以人均水平计算,1979年农村人均收入的10%来自于国家预算,而1989年每人却要将相当于3%的净收入上缴国家财政。1990年略有好转,但1991年以后这一情况再次恶化。
(三)诱发的资金外流
上述分析表明,相当大一部分农村收入通过价格机制和国家财政预算转入公共部门和城市工业部门。这种隐含的税收降低了农业生产的净收入和农业投资的收益,从而导致农业资金进一步外流。
从1979年到1993年,农村累计资金外流总额从168亿元增加到1153亿元。1984年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贷差额曾一度缩小,其原因在于当年农业大丰收,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大幅度增长。1986—1989年期间,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和治理整顿对乡镇企业的影响,农业生产的相对收益略有回升,年度资金外流数额因而增长不显著。此后,每年流出农村的资金总额又迅速增加。
在农村经济内部,资金也不断从农业部门流向乡镇企业。到1993年,农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余额总数达到3576亿元。但是,他们得到的贷款余额总数仅仅为881亿元,相当于只使用了本身存款的1/4。农户存贷款的差额总数高达2695亿元,其中1639亿元转入乡镇企业(即被农村信用合作社用来填补乡镇企业的存贷款额),剩下的1056亿元则转入其他部门,主要是城市工商部门由于农副产品国家收购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距不断扩大,农户的储蓄和资金也加速流向乡镇企业和其他部门。政府的价格政策降低了农业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生产的收益,资源当然会流向其他生产部门,如乡镇企业和城市工商业部门,甚至流向证券市场和房地产业。这种诱发的资金外流无疑将进一步削弱农业部门扩大生产的能力。
(四)对农业投资的减少
若总投资额一定,则对农业投资的减少就表明对其